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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七个月盗窃一家超市10余次 被判刑

来源:热点新闻网 编辑:刘倩佳 时间:2019-12-18

  东北网12月18日讯(记者佘雨桐)李女士看超市购物方便快捷便萌生出“钻空子、占便宜”的想法,先后十一次到宝泉岭某大型超市,盗窃该各类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203.30元。近日,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李女士看超市购物方便快捷便萌生出“钻空子、占便宜”的想法,一开始李女士还是很害怕被发现但是结账时发现确实可以把未结账的商品带出去。自2018年3月至10月16日,被告人李某先后十一次到宝泉岭某大型超市,趁人不备,盗窃该大型超市清扬牌洗发露2瓶、粉色拖鞋2双、白色毛巾2条等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203.30元。

  2018年10月16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在某农场抓获,李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被害单位人民币1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予以采纳。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全部退赔,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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